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宝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0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许宝瑞发行13,979,526股股份、向任文波发行1,840,490股股份、向冯立发行1,378,580股股份、向陈坤荣发行1,206,310股股份、向武汉中投华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14,636股股份、向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57,318股股份、向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25,854股股份、向曲水汇鑫茂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1,4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3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